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X2019ZC00108 监测编号 GR2019JX1000676
标的名称 南昌洪钢工贸公司机器设备及备件材料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2.920000
挂牌日期 2019-05-20 挂牌截止日期 2019-06-03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资产为南昌洪钢工贸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及备件资产,位于江西省南昌经济开发区白水湖工业二路(梅林大街669号)南昌洪钢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包括锯床、直显秤、打包机、办公设备、备件材料等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闲置
规格型号 详见材料清单 生产厂家 详见材料清单
计量单位 详见材料清单 数量 详见材料清单
购置日期 成新率
详细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昌洪钢工贸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西省南昌经济开发区白水湖工业二路(梅林大街669号)
法定代表人 邹少江 注册资本(万元) 84.9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60108731954625K 经营规模 微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关于南昌洪钢工贸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备件材料资产实施挂牌转让的请示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5-20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加价幅度 0.1万元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南昌中源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源华评报字[2019] 第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国机械网okmao.com。
2.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南昌中源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源华评报字[2019] 第00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和对象为主要参考依据,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亲自到现场审验、勘察标的详细情况,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因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解除合约,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3.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
4.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样和提货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5.本标的需整体转让,不拆分转让。
材料清单见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见附件
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账号:791909730900072 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滨江支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动态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5)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6)受让方未按约支付转让价款及交易费用的;(7)受让方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涂女士、熊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1-8852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