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配套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或现场购买,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办公楼二楼220房间。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之内缴纳(现金、转账或电汇),售后不退。 注:目前公司官网处于升级维护状态,可能出现无法访问情况,在公司官网恢复访问前,可通过https://www.365trade.com.cn/登录,打开网页后在页面右侧选择登陆主体入口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CZ2025-0311
项目名称: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配套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
预算金额:192.7634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7634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规模 :安装一套雷电预警系统、一套微波辐射计及一套大气电场仪;完成配套供电、通信、防雷接地及设备基础的施工等。
范围:完成一套雷电预警系统(沈阳桃仙机场、锦州机场、丹东机场、开原导航台、大连周水子机场、长海机场、长春龙嘉机场、扶余导航台、长白山机场、通化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大庆机场和牡丹江机场)、一套微波辐射计及一套大气电场仪(沈阳桃仙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长春龙嘉机场和哈尔滨太平机场)的安装工作;完成雷电预警系统、微波辐射、大气电场仪供电、通信、防雷接地、设备基础的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不得超过6个月;正式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由于航班任务、机场及空管运行保障等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法进场施工不计入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3.1.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3.3 信誉要求:3.3.1 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情形之一;3.3.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情形之一;3.3.3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4 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5.2 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在册人员,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5.3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3.5.4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或现场购买,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办公楼二楼220房间。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之内缴纳(现金、转账或电汇),售后不退。 注:目前公司官网处于升级维护状态,可能出现无法访问情况,在公司官网恢复访问前,可通过https://www.365trade.com.cn/登录,打开网页后在页面右侧选择登陆主体入口即可。
方式:在线或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工期:总工期不得超过6个月;正式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由于航班任务、机场及空管运行保障等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法进场施工不计入工期)。
2、建设地点:沈阳桃仙机场、锦州机场、丹东机场、开原导航台、大连周水子机场、长海机场、长春龙嘉机场、扶余导航台、长白山机场、通化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大庆机场和牡丹江机场。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电汇或保函,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受理异议联系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韩先生 024—8829602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方式:张旭 024-88295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刘东东 024-23392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东
电 话: 024-2339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