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和达城阳夏庄 项目所需塔式起重机租赁,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城阳区夏塔路北、白沙河南、天风南路西,本工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天清路以东,白沙河以南,夏塔路以东,天风南路以北。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53650.66m2,总建筑面积373587.17m2,预计建设工期为两年中国机械网okmao.com。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月20 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 日 9 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2日 9 时。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一楼109办公室。
开标时间: 2020 年 7 月 2 日 9 时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一楼109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华沃华沃大厦109会议室。
邮 编:266100
联 系 人:杨小泼
电 话:13668860673
传 真: 0532-80991500
邮 箱: 1161942365@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路支行
账 号:31050177490000000625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1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 | 包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
1 | TD-01 | 塔式起重机 | 台 | 1 |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 300 | 5万 | 2020年7月30日开始 | 和达城阳夏庄项目指定地点 |
2 | TD-02 | 塔式起重机 | 台 | 2 | |||||
3 | TD-03 | 塔式起重机 | 台 | 2 | |||||
4 | TD-04 | 塔式起重机 | 台 | 1 | |||||
5 | TD-05 | 塔式起重机 | 台 | 2 | |||||
6 | TD-06 | 塔式起重机 | 台 | 3 | |||||
7 | TD-07 | 塔式起重机 | 台 | 2 | |||||
8 | TD-08 | 塔式起重机 | 台 | 4 | |||||
9 | TD-09 | 塔式起重机 | 台 | 1 | |||||
10 | TD-10 | 塔式起重机 | 台 | 1 | |||||
11 | TD-11 | 塔式起重机 | 台 | 1 | |||||
12 | TD-12 | 塔式起重机 | 台 | 2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拟选12家供应商。
付款条款: 每季度末月20日双方核对当季度租赁费,出租方于次月五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承租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承租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季度双方核算金额的60%,租赁结束,完成退场后且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85%,整体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100%。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支付: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第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支付塔吊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的50%,塔吊全部拆除退场后最后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无息支付剩余进出场费及安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