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依据公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公财采计【2019】2147 号计划函要求,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公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埠河砂石集并点设备采购(起重机)(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现对原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5分)现更改为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删除原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信誉评分标准(5分) ”
本次更正说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说明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更正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