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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基桩工程(二标段)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2019-05-24    阅读量:30468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核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2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基桩工程(二标段)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中国机械网okmao.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基桩工程(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两侧。



2.3建设规模: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乙烯部分)拟新建120万吨/年乙烯裂解、27.4/60.2万吨/年环氧丙烷/苯乙烯、6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1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40万吨/年芳烃抽提、10/4万吨/年MTBE/丁烯-1、80万吨/年乙二醇、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16万标方/小时POX等11套工艺生产装置;以及相关总图运输、储运、给排水、供热、供电、电信、环保、生产管理等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约61个主项(具体以总体设计批复或基础工程设计批复为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约267亿元。其中:



基桩工程(一标段)除税合同金额,暂列11560万元。



基桩工程(二标段)除税合同金额,暂列9020万元。



基桩工程(五标段)除税合同金额,暂列8500万元。



基桩工程(六标段)除税合同金额,暂列13710万元。



2.5计划工期:扩建项目(乙烯部分)基桩工程总工期暂定366天(自现场开工之日始至基桩工程基本完工之日止)。个别主项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开始打桩,扩建项目(乙烯部分)基桩工程计划于2020年3月30日之前基本完工,个别主项计划于2020年4月至6月打桩,各主项基桩工程计划工期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之附件19,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工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基桩工程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采购第一批次,分别为一标段、二标段、五标段、六标段等4个标段,其余标段待条件成熟后另行招标采购。



2.7标段招标范围:扩建项目(乙烯部分)相关主项基桩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预应力管桩、预制钢筋砼方桩、钻孔灌注桩等多种桩型的基桩施工及其他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相关工作内容。其中,不包含乙烯裂解炉基桩施工(涉及主项1279),不包含工艺及热力管网中提前实施的管廊移位的基桩施工(涉及主项1790),不包含所有基桩检测(接桩检测属基桩施工合同范围)。其中,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基桩工程(一标段),主要涉及120万吨/年乙烯装置(主项号1279)、乙烯装置废气焚烧设施(主项号1823)、工艺及热力管网(主项号1790)等3个主项;主要工程量:预应力管桩约34600 m;预制钢筋砼方桩约60000m3;钻孔灌注桩约560m3。具体桩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



基桩工程(二标段),主要涉及27.4/60.2万吨/年PO/SM装置(主项号1272)、POSM装置废气焚烧设施(主项号2823)、废液焚烧设施(主项号1825)等3个主项;主要工程量:预应力管桩约29550m;预制钢筋砼方桩约45180m3;钻孔灌注桩约560m3。具体桩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



基桩工程(五标段),主要涉及16万标方/小时POX装置(主项号1304)、动力中心(主项号1848)、化学水处理站(主项号1843)、凝结水处理站(主项号1847)、煤焦储运系统(主项号1907)等等5个主项的基桩工程;主要工程量:预应力管桩约123900m;预制钢筋砼方桩约1540m3;钻孔灌注桩约23040m3。具体桩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



基桩工程(六标段),主要涉及污水处理场(主项号1820)、雨水监控及事故水收集池(主项号1806)、第一循环水场(主项号1802)、主火炬及火炬气回收系统(主项号1788)、高压消防水系统及给水加压泵站(主项号1810)、检维修设施(主项号1522)、公用仓库(主项号1920)、化学品库改造(主项号1921)、净化水场(主项号1901)、空压站(主项号1853)、消防站及气体防护站(主项号1812)、生产管理中心(主项号1540)、中心控制室(主项号1860)、110kV乙烯总变(主项号1830)、化验分析综合楼(主项号1922)、厂外输水管线(主项号1902)、给水排水管网(主项号1803)、厂外供电设施(主项号1903)、厂外道路完善及改造(主项号1910)、厂外电信及信息外线(主项号1925)、总图运输(主项号1501)、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主项号1833)、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主项号1835)、电信系统(主项号1875)、工厂智能化(信息化)(主项号1885)、环保监测站改造(主项号1915)、备用灰库(主项号1916)、消防支队及配套设施(主项号1919)、危废暂存间(主项号1923)等29个主项基桩工程;主要工程量:预应力管桩约251230m;预制钢筋砼方桩约41090m3;钻孔灌注桩约110m3。具体桩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



以上主项名称及主项编号,项目总体设计批复时可能略有调整或修改,需以扩建项目总体设计(或基础设计)批复文件为准。本工程涉及主项较多,为优化项目管理,招标人保留在相关标段或相关主项界面处局部调整工作内容的权力。



2.8投标人可在第一批次招标采购的4个标段内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在扩建项目(乙烯部分)基桩工程招标采购的第一批次标段中只能中标1个标段。按照各标段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 万元的石油化工(包括煤化工)类基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企业至少须备有五台及以上合格的可配最大桩锤不小于D80的三支点履带式打桩机,或更优的机械配置(例如型号为PD100、DH558、DH608的履带式打桩机),并提供相关设备检验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以来有软土地基条件下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 万元的石油化工(包括煤化工)类基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包括煤化工)类基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部级主管单位颁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5月24日9时00分至2019年5月29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9时00分。



4.4潜在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同时需将下表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系统附件1);



(2)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见系统附件2)。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不分标段)。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年6月13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镇海基地项目管理部D104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海天路398号北侧。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0574-86446757;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邮编:210033;



联系人:胡毅;



电话:0574-86443009;13607221947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盖CA章)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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