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理工大学205栋险房翻建项目-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0002-J25GZ0231
项目名称:南京理工大学205栋险房翻建项目-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174.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京理工大学205栋险房翻建因建设需要,需进行装修工程,主要包含:
(1)楼地面工程(地砖、石材)、墙砖装饰(卫生间、墙裙等)、吊顶(铝板、石膏板等)、乳胶漆(室内墙面、部分室内天棚)、其他部分(窗台板、台盆柜、卫生间隔断、不锈钢门套等);
(2)电气工程(普通灯具、排风扇、部分小电器等);
(3)给排水工程(洁具、配件等);
(4)弱电工程(紧急报警系统、信息化系统、门禁视频安防系统、背景音乐公共消防广播系统、桥架管线) ;
(5)光伏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较多,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至 2026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
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以下步骤进行线上缴费、招标文件下载 (1)领取方式:线上领取,请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先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上找到该项目招标公告并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线上领取文件。(2)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缴费,请潜在投标人在该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点击“缴纳标书费”,并按要求操作缴纳费用(请务必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标书费售后不退。请于领取文件截止日期前缴纳,否则无法成功领取。交费后系统开具电子版发票至缴费人手机,请注意查收。(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下载,请潜在投标人在该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点击“下载标书”,按要求操作,填写验证码等,即可成功在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稿。(无须再现场购买纸质文件)领取文件截止后答疑澄清及相关图纸(如有)电子文档将再次以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成功领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单位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光华路129-3号南理工科技园A2幢518室(注:请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在进入开评标区时凭a、投标文件;b、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请各投标人提前安排合规人员参加。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发布。
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与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3.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必须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平台”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备案的施工企业(提供有效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8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③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该项目工程款支付凭证(如银行的电子进账单等),四者缺一不可,原件备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投标人承接的;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项目组成员
提供“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造价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缺一不可,不可兼任;其中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管理员需提供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8月-2026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有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4)其他要求:
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予参加投标(需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②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对无在建工程、能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诺)。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书原件)。
2.4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提供涵盖要以上内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 号文及建办市〔2019〕50 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至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7 其他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未尽事宜详见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理工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18761649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6楼
联系方式:朱工、蒋工025-87708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1876164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