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辽宁抚顺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报废缝纫设备转让 | ||
项目编号 | GR2019LN1002011 | 转让底价(万元) | 3.89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 | ||
信息披露起日期 | 2019-11-27 | 信息披露止日期 | 2019-12-10 |
一、资产信息 | ||||||
资产名称 | 辽宁抚顺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报废缝纫设备转让 | |||||
资产类型 | 实物资产 | |||||
异常处理方式 | 项目模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信息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庄琳 | ||||
联系电话 | 22566135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二、子资产情况 | ||||||
标的名称 | 辽宁抚顺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报废缝纫设备转让 | |||||
数量 | 143 | |||||
评估值(万元) | 3.8145 | |||||
确认底价(万元) | 3.89 | |||||
附加信息 | ||||||
三、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抚顺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 |||||
企业产权隶属关系 | 外地企业(机构) | |||||
类型 | 国资 法人 | |||||
国资监管类型 | 非央企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国资监管机构地区代码:210100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辽宁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组织机构代码 | ||||||
所在地区 | ||||||
注册地(地址) | 顺城区宁远街36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1384.3 人民币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仲文 |
所属行业 |
经营规模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411781642646K | |
总资产转让价格(万元) | ||
转让比例(%) | ||
批准单位名称 | 辽宁抚顺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 会议纪要 | |
批准日期 | 2019-11-18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其他 | |
批准文号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四、评估信息资产 | ||
评估机构 | 辽宁中和立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辽宁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08-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9-07-17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
律师事务所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8145 | |
账面净值(如没有,需提供账面原值) | ||
五、其他披露信息 | ||
内部决议方式 | 其他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税率13%),设备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中国机械网okmao.com。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3、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5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 4、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达到场平地净。 5、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
挂牌价格(万元) | 3.8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无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之前交纳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2 个周期。 | |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招投标(或权重报价)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