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原阳县公安局警用机器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公安局警用机器人项目。
二、采购编号:原交采2019GB39号;
三、项目内容及说明
3.1标段划分、采购预算价、采购内容: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采购预算价为770万元,采购内容为警用机器人一批;
3.2交货及完工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
3.3质量保证期:1年;
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验收标准。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9年6月13日在《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中国机械网okmao.com。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9年7月13日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六、废标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本次招标失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原阳县公安局
地 址:原阳县黄河大道西段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3-73630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1
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至2019年7月16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