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汤阴张庄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农用车、挖掘机 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位于长虹路北,本工程项目由1#~3#、3#~13、15#~23#,22栋住宅楼、一栋幼儿园、一栋社区配套用房、一栋商业用房及地下车库构成,占地面积为89015.89㎡,总建筑面积为273824.769㎡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为198158.019㎡,地下建筑总面积为75666.75㎡中国机械网okmao.com。1#、2#住宅楼为26层,高77.2m,共2栋;3#、5#、6#、7#、22#、23#住宅楼为23层,高68.5,共6栋;8#、9#、10#、11#、12#、18#、19#、20#、21#住宅楼为18层,高54m,共8栋;13#、15#、16#、17#住宅楼为11层,高33.7m,共4栋。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幼儿园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其他建筑物为标准设防类(丙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暖通及配套设施等。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9 月 14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8 日,每日 08: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便民服务中心旁工地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到项目部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开户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汤阴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 0150 1045 0004 434
转账时请备注:汤阴张庄项目部农用车、挖掘机标书购买
6.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20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
7.2 递交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北中铁城建集团项目部会议室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gc-zb.com)、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使用人: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汤阴张庄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北中铁城建集团张庄项目部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13602882416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杨先生 13602882416
伍先生 13307903552
监督电话:19979057697
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2020 年 09 月 14 日
附表1
1.招标设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需用数量(台) | 台班数量(个) | 2 | |||||
2 | 2 | ||||||||||
3 | |||||||||||
4 |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租赁设备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所投业务的经营范围。
(2)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出厂日期不得超过 五 年,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必须有监督检验报告。
(3)具备报价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人民币。
(5)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 设备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