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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因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被罚15万元
2019年01月24日    阅读量:11856     新闻来源:涂料经    |  投稿

1月23日,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渝三峡A,证券代码:00056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津环执罚【2019】004号),因公司两个车间排放口中二甲苯排放浓度超标而被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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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2018年9月19日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渝三峡所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监督监测,在通用车间1号排放口、通用车间2号排放口、研磨车间排放口、包装车间排放口、汽摩车间排放口、防腐车间排放口、树脂车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并分别进行了现场采样。据监测报告显示,公司汽摩车间排放口、防腐车间排放口中二甲苯排放浓度平均值分别为 137.5mg/m³和 128.9mg/ m³,分别超过《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 0.964 倍、0.841 倍中国涂料在线coatingol.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版)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渝三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


为此,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渝三峡自2018年10月30日起至同年11月28日止限制生产并立即整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版)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渝三峡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渝三峡表示,在收到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津环执罚告字[2018]0223号),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查明了超标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后,渝三峡于2018年10月3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同年11月26日,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了全面监测,监测结果为合格。


渝三峡同时表示,针对此次环境违法事件,其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同时要求各车间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


标签:工业涂料工程建筑涂料企业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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