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业务(内地法律、法规暂不允许的除外)的专业人士,主要包括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领域的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测量师、注册园境师以及香港认可人士等;
2.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
3.在香港相关注册管理局或澳门政府机构合法注册的,或者在香港认可人士注册事务委员会注册列入认可人士名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
注:“香港认可人士”是指香港注册建筑师、土木或结构工程界别的注册工程师、注册测量师,通过香港政府考试,有资格代表业主统筹建筑事务的专业人士。
1.备案申请人向横琴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是在香港、澳门形成的,应当经香港、澳门政府公证部门或者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中国机械网okmao.com。
2.符合备案条件的,横琴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并根据申请人在港澳的注册范围和业绩备注其业务范围,备案名录在横琴新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3.备案有效期与港澳执业注册有效期一致。已备案的港澳专业人士在备案时提交的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知横琴建设主管部门。
4.港澳专业人士在横琴新区内直接提供服务,应当加入已在横琴新区备案的港澳企业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内地企业;在备注的业务范围内提供服务。